各留学生培养学院:
窗体顶端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湖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留学生综合测评及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生综合测评
请各单位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留学生综合测评指标体系》,认真考评本单位留学生,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留学生综合测评表》中“智育分(满分50)”、“培养学院考评(满分10分)”、“论文(附加分,以学生论文原件为准)”,并于5月7日前,将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图书馆804-14)。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
请各单位指导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认真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第一页,各单位填写第二页“该生本学年主要课程考试成绩及所获学分情况”及“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
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将《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纸质版)交至国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图书馆804-14)。
2017级硕士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参加此次年度评审。
联系人:李晨晨 联系电话:59367367
附表1. 武汉纺织大学留学生综合测评指标体系
2. 武汉纺织大学留学生综合测评表
3. 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
国际教育学院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