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出国留学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6-09 点击数:

 

关于我院出国留学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同学们:
近期,我院11级纺织工程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将有部分学生赴外方合作院校留学深造,按照《武汉纺织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所有申请出国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出国前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1 、获得项目培养方案的国内阶段所有课程学分,课程成绩达到中外双方共同签订的合作协议要求;
2 、外语成绩达到外方院校入学的要求;
3 、通过外方院校面试;
4 、获得 外合作高校的录取通知书等。
二、满足上述出国条件的学生,应在出国前办理出国(境)申请手续,相关部门签字后方可离校。出国(境)申请具体材料如下:
1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留学申请(家长签字同意);
2 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参见附件1),须经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国际教育学院、校学工部、校教务处领导审核签字同意;
3 、家长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4 、国外合作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 、出国签证复印件等。
说明:出国留学前未办理出国(境)申请手续的学生,进入合作大学后不再保留武汉纺织大学学籍。

上述材料需在6月17日前交至班主任老师,由学院统一办理。


武汉纺织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一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1:
武汉纺织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民族
政治
面貌
所在
学院
专业
年级
学制
学号
身份证号
本人联系方式
手机
E-mail
QQ
此次
留学
情况
时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目的
所申请院校
父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家庭详细住址
本人承诺:本人自愿到国(境)外大学学习,家庭具有经济支付能力,能够负担本人的培养费及在国(境)外的生活及其他费用。本人已完全理解本次留学学习的学籍管理规定,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得的各项规定。本人自觉 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本人在 留学期间对自己的个人行为、财产及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与武汉纺织大学无关。本人申请已征得家长同意。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际教育学院分党委       审核意见
经办人: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审核意见
经办人: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学工部      审核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教务处      审核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注: :1、 留学期满,学生应按时到校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到期不办理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2、 此表一式五份,由学生用黑色钢笔(或水笔)逐项填写,交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分别送学校学工部、学校教务处、 国际教育学院教务部、国际教育学院学工部 、学生本人自存一份。3、请将家长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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